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,我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系列纪念、宣传和教育活动。
12月4日上午,我校在江宁校区举行“12•4”国家宪法日升国旗及宣誓活动。师生们整齐地站在国旗下,高唱国歌,注视着五星红旗冉冉升起。师生们在国旗下庄严宣誓:“主动学习宪法、始终忠于宪法,模范守护宪法,正确行使公民权利,积极履行公民义务,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”,现场庄严肃穆。
宪法日前后,我校还精心策划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,举办了宪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,为师生和社区居民解答了法律常识及事务,宣传了宪法精神,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“宪法日”活动,参观了省检察院,旁听了检察院举办的宪法日座谈会,还旁听了省高院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,并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和法制电影展等活动。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,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,宪法日当天全国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,旨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。(文/柏蓉、张剑宇、胥珠峰 图/朱昊)
来源:宣传部、学生处、法学院 编辑:刘桂清 责任人:万国彤